各学院(含软件学院、应用科学学院):
为适应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探索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理工发[2015]4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了有效开展好“选拔生”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生报名对象
我校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工作进度
1.9月10日前,各学院成立选拔生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本学院选拔工作细则,选拔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充分宣传“实施办法”;
2.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学科点所在学院提交《江西理工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3.9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选拔考核。
4.9月18日-9月20日,各学院将选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5.9月21日,公布选拔生名单。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组织本学院教职工尤其是硕士生导师、应届毕业生班主任及辅导员学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做好对全体应届毕业生的宣讲解读工作。
2.各学院应根据“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的考核选拔工作细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好考核选拔工作。3.考核选拔通过的同学应以推免到我校、或第一志愿方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